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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东莞市尔航实业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1年5月20日,东莞市尔航实业有限公司根据东莞市尔航实业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建设地点:东莞市黄江镇梅塘社区大冚村富源科技企业孵化园区1号厂房。
规模:占地面积400m2,建筑面积400m2。
主要建设内容:项目年加工生产五金配件(金属扳手、金属按键)40万件。主要生产设备为打孔机6台、台钻4台、攻牙机6台、无水流体抛光机10台、湿式除尘抛光一体机8台等。
2、环保审批情况
东莞市尔航实业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位于东莞市黄江镇梅塘社区大冚村富源科技企业孵化园区1号厂房(北纬:22°49'3.50",东经113°58'2.80"),是由东莞市尔航实业有限公司投资建设。项目于2020年11月委托东莞市鸿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东莞市尔航实业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1年1月7日通过了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审批同意建设,审批文号为东环建〔2021〕60号。
3、投资情况
项目总投资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万元,占总投资的14%。
4、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针对生活污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验收。
二、项目工程变动情况
本次验收范围内工程建设内容与环评初阶段规划内容基本一致,未发生重大变化。
三、项目环保设施执行情况
经现场检查,项目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管理制度,基本落实了《关于东莞市尔航实业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东环建〔2021〕60号),具体如下:
(一)项目不排放生产性废水。湿式抛光工序除尘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二)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DB 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B等级标准的较严值后排入市政截污管网,引至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
(三)湿式抛光工序产生的粉尘经自带水喷淋处理后排放,逸出粉尘排放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四)项目落实了有效的生产设备的消声降噪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
(五)按照分类收集和综合利用的原则,妥善处理处置各类固体废物,防止造成二次污染。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危险废物管理的有关规定,交给资质单位处理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或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在厂内暂存分别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01)及2013年修改单的要求,并按有关规定落实工业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制度。
四、项目验收监测情况
经监测单位对项目污染物排放进行验收监测,达到相关环保标准(详见:《东莞市尔航实业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监测报告QFHJ 20210428002》)
五、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东莞市尔航实业有限公司于2021年4月28、29日进行现场验收监测,验收期间监测结果如下:
(一)废水监测结果
项目生活污水满足《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
(GB/T 31962-2015)表1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控制项目限值B级标准的较严值。
(二)废气监测结果
项目湿式抛光工序产生的废气,经自带水喷淋处理后,厂界颗粒物监控点最大排放浓度为0.70mg/m3,满足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的要求。
(三)厂界噪声监测结果
项目主要噪声源为生产设备噪声和空压机噪声,采用减振、消声、降噪、隔音等相关措施,降低设备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昼间噪声监测值为61~64dB(A),噪声监测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的要求。
(四)固废监测结果
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交专业公司回收处理;危险废物交有危废处理资质单位处理;项目员工生活产生的普通生活垃圾按照指定地点堆放在生活垃圾堆放点,每日由环卫部门清理运走,并对堆放点进行定期的清洁消毒,杀灭害虫。经上述处理后,项目产生的固废均能得到妥善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直接影响。
六、验收结论
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经批准后,其性质、规模、地点、采取的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没有发生重大变化,项目基本落实了环评文件及环评批复文件要求,且满足“三同时”要求,验收监测报告总体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同意我单位建设项目通过环境保护自主验收。
七、建议和要求
1、建设单位应在项目运行过程中加强环境保护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各类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定期对各项环境保护设施进行检查、维护和更新,确保污染物能长期稳定达标排放,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2、积极配合各级环保部门做好该项目的日常环境保护监管工作,对该项目污染防治有新要求的,应按新要求执行。
3、落实环境风险应急预案要求,定期组织演练。
4、按国家、省、市关于信息公开的法律法规及文件要求,做好相关环境信息公开工作。
东莞市尔航实业有限公司
2021年5月20日